狎童大狀禁除名避聆訊

狎童大狀禁除名避聆訊

【本報訊】擁有大律師資格的前警員因利誘女童拍裸照,兼冒警帶另一女童上天台搜身,前年遭定罪判監,放監後仍須面對大律師公會紀律聆訊。他昨天向高等法院申請放棄大律師身份,卻遭大律師公會反對,並懷疑他企圖藉此逃避紀律聆訊。法官接納大律師公會要求,將申請押後待紀律聆訊有結果後始處理。
申請人陳建力並沒有執業,他在前年6月被判監兩年半,最近放監。代表陳的大律師在庭上指,陳在放監後欲找見習事務律師或法律行政人員等工作,並曾就此徵詢律師會意見,律師會指他仍具大律師身份,故不能擔任其他法律界工作,陳於是向法庭申請放棄大律師身份。
但大律師公會反對,稱上周二原須進行紀律聆訊,但陳以嚴重不適為由,要求押後,公會懷疑他今次的申請旨在逃避聆訊。基於陳涉及的案件嚴重,法庭仍不宜在紀律聆訊有結果前作出除名命令,否則公會可能因而喪失對大律師的管轄權。法官最終將申請押後處理。
案件編號:HCMP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