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價】
公務員樓業主、發展商、政府三方的角力點在於補地價問題,若補地價,業主除換不到同等質素的樓宇,發展商也因無利可圖,拒絕重建。但若免補地價,變相用公帑資助已受惠的前公務員,究竟補地價有幾高呢?
兩個補價 地價加地積比
中原測量師行執行董事張競達表示,重建公務員樓涉及有兩個補價,第一個是補地價,如居屋般,按公務員合作社當年普遍以三分一地價買地,其補地價就是三分之二。第二個補價是補高空(或補地積比),假如該幢重建公務員樓的地積比是三倍,而現時地積比是六倍,發展商就需要補回這多出三倍的可建樓面面積。
張續稱,按他理解首先要用同區新樓呎價做指標,假設佐敦區的一幢公務員樓地盤面積一萬方呎,地積比是三倍,樓面面積三萬方呎;重建的話,地積比可提升至六倍,樓面面積將是六萬方呎。
假如補價時同區新盤是九龍站凱旋門,當時建築呎價為一萬元,以此推算,發展商需補回增加了的三倍地積比(即三萬方呎樓面面積),即補價三億元,這三億元還未計算補地價。
至於為何當年寶翠園可成功被重建,張說:「冇話做唔到㗎!純粹係錢嘅問題,發展商計掂條數,肯用幾多錢,而業主又想收幾多,兩者傾得掂數就行得通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