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在公眾壓力下,終於願意引用《進出口條例》(香港法例第六十章)第三十一條權力限制奶粉出口,亦即筆者在《蘋果日報》提出的第二個阻截奶粉出口方案。假如政府當機立斷,在二月一日舉行記者會時立即同時刊憲實施,這應可以暫時停住奶粉之亂。
很不幸,政府完全受來自港中兩地既得利益集團的牽制,政府要諮詢「業界」,才在二月底實施每人每日最高只能帶兩罐奶粉出口的限制。政府的目的很明確,他們不願影響藥房等零售商在農曆新年的生意。只不過,這種半天吊安排,卻將為香港農曆新年前後的治安以及交通帶來極大麻煩。
由於走私客預期二月底將會實施新措施,因此勢必在農曆新年期間湧港搶貨,但飲慣香港奶粉的中國家長,亦可能趁農曆新年假期為自己和親友囤積存貨,東鐵以及新界接鄰中國的多個市鎮,很可能充斥着比現時更多的水貨客,而本來農曆新年期間已經很擠逼和混亂的港中交通將會更亂,加上大批因搶不到奶粉而很憤怒的香港家長,筆者完全預計不到,農曆新年前後香港會亂成甚麼樣子。請問黎棟國等人,有沒有預計過他們為了少數人精心設計的政策安排,將會製造有多大的亂子。
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