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蘋果》日前報道,「商場醫生」沈永年09年策劃的台山地王廣場變死城,逾500名香港業主損手後,昨天沈永年率領近百苦主大搞聲討會,指摘當年有份為廣場宣傳的多位名人誤導投資者,並促請政府立例監管商品代言人。
記者:陳偉雄 黃學潤
「明星名人代言產品,應該要有責任。出事後如果佢哋置之不理,對苦主唔公平。」在會上表明自己是台山地王廣場策劃人的沈永年,點名指摘當年有份替該廣場宣傳的陳永陸、郭思治、鄧聲興和麥玲玲等,在事件上均有責任。
想挽救自己名聲
沈永年承認部份名人是由他邀請而來的,並謂自己亦需負責,因此已盡力挽救地王廣場,並謂去年8月他已經接受地王廣場業主聯會的委託,全力救亡。他不諱言今次高調舉行記者會,除了想挽救自己的名聲外,還希望外界對該廣場改觀。
「麥玲玲話係金礦,蔡瀾又話會搞美食街,點知貨不對辦。」港人苦主之一的Teresa直言,當初全因買舖有10年租金回報和名人效應,才決定投資,她認為一眾名人應盡力幫助苦主討回公道。另一名業主黃小姐和朋友聯名買了一個舖,得知有蔡瀾手信街後,再買多一間,「我朋友仲慘,退休後用大半積蓄買舖,諗住收租作生活費,𠵱家瞓咗喺醫院」。
「陸叔」陳永陸則否認自己是代言人,他指當年只是應邀做嘉賓講股票,收取嘉賓酬勞,「到大陸出場費每場大概4萬元,代言人身價就唔知(收多少)。」他稱自己也是苦主,投資了400萬人民幣買下三個舖。他稱了解苦主心情,「我唔係唔想幫,只係唔知點幫,投資要自己負責」。麥玲玲亦稱自己只是做活動嘉賓,不是代言人,「我只係收5萬一場活動費,如果代言的話,至少60、70萬一場。」
根據內地《廣告法》,針對廣告主、廣告發佈者、廣告經營者,發佈虛假廣告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但並不包括代言人。
早前有傳內地正研究在相關法例上加入代言人亦要負責的修訂,但至今仍未實行。
名人財星回應
【長線一定贏】
獨立股評人 陳永陸
陸叔鼓勵一班苦主,現在只是短暫投資失利,「只係冇租收,就等於股票唔派息,但間舖係確實存在,長線一定會贏。」
【神鬼都係佢】
堪輿學家 麥玲玲
麥玲玲稱自己擔任嘉賓,不會刻意講明有否買舖,「神又係佢,鬼又係佢(沈永年),唔通倒發展商米咩,業主都要了解我有冇入貨。」
【自己也受害】
財經評論員 曾志英
曾志英昨天否認是地王廣場代言人,「我只係出席講座,講中國經濟情況。」他又說自己也是受害人,還未收到舖位的房產證。
【講股冇收錢】
證券界人士 郭思治
郭思治稱,覺得他們不幸,「我都係去講15分鐘股票,冇收錢。我自己講股票,都唔想見到人投資失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