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旨聲明,我喜歡Kobe。10多年前,當人家都指他獨食和好寸時,我已經喜歡Kobe。第一次跟他近距離接觸,是02年到美國採訪NBA明星賽。採訪NBA球員的難度很高,不是他們有星味,而是他們真的高如一道門,站着舉咪訪問,手臂會痠軟。
其次,可能我們太矮,他們受訪時一般都高瞻遠矚,不常低頭。人與人的關係可以很複雜,但也可以很簡單。喜歡Kobe的其中一個原因,很天真,就是在單對單訪問中,我全程舉頭舉咪,他全程低頭望着我。還好,他才6呎6。
過去10日,Kobe變了,他變了以傳球為先。在改變後的第一場對爵士,他起手10次但助攻14次。第2場對雷霆,他起手12次但助攻14次。此前,高比出戰1,203場,有多少次是上陣超過30分鐘,而助攻比起手多呢?3次。只有3次。但他卻在閉門危機會議後的第1,204和1,205場裏,接連地做兩次。
之後3場,他再交出11、9和8個助攻。截止今日,改變後的湖人5戰4勝。勝利不屬個人,為了冠軍指環,人人都得放下身段,放下個人金漆招牌,包括迪安東尼的教法、尼殊的打法、懷特侯活的打法、加素的正選等都要調整。有人說這沒甚麼,只是馬死落地行。不過,個人仍欣賞Kobe的改變。要一位名成利就的頂級老手,一改行之已久的場上routine,談何容易?
陳恩能
電台電視體育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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