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信箱:<br>整合積金戶口 次數並無限制

積金信箱:
整合積金戶口 次數並無限制

讀者盧小姐問:
本人剛轉工,想移走舊積金戶口的資金,請問在新制度下,咁算不算用咗每年轉移一次的quota?另外,有沒有甚麼程序?
覆讀者盧小姐:
一般轉工到新公司,人事部辦理新員工強積金時,多數會一併給予表格,讓僱員選擇由舊受託人轉移至新受託人。而強積金新安排每年一次限額轉移,為現職僱員供款。過去的供款,可隨時轉移至自選受託人,次數不限,但每次須一筆過。轉移前應填妥「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並交回新受託人,之後將收到原受託人及新受託人發出的書面確認,過程約需六至八個星期。
表格下載連結: http://www.mpfa.org.hk/tchm/information_centre/forms/mpf_schemes/scheme_members/transfer_of_accrued_benefits/index.jsp

本報投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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