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78歲大廈保安員(圖)擔心日後沒有老闆肯聘用,在內地購買假身份證「傍身」,假證上的年齡較實際年輕10年。一日,他當值時遇上警察查訪,身體不適下誤將假證交給警員,換來被控管有偽造身份證罪。他昨獲裁判官體恤年老,判監3個月,緩刑2年。被告汪日新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控罪指去年9月22日,他在油麻地平安大廈犯案。被告在庭外慨嘆歲月不饒人才犯案,「你咁老曉飛又點,一樣無人請你」。
辯方指,被告並非利用涉案假證而獲受僱案發時的保安員職位,他因擔心日後沒有人會再聘用自己,才帶假證傍身。被告案發後已辭職,現正申領綜援,跟45歲內地妻子育有一名6歲女兒。裁判官鑑於被告一直奉公守法,案件特殊,遂輕判緩刑。
案件編號:KCCC5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