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剪布 長毛上訴駁回

遭剪布 長毛上訴駁回

【本報訊】立法會去年5月為替補惡法進行拉布辯論,結果遭主席曾鈺成剪布。社民連議員梁國雄認為曾違反《基本法》,不但濫權,亦剝奪梁的發言權,申請司法覆核但被拒。梁不服提出上訴,昨被駁回,上訴庭批評梁濫用司法程序。
對於法官的批評,「長毛」梁國雄感到失望,但未至絕望:「議員行使職權,但權利被剝奪,向法庭求助有咩唔啱。」上訴庭同時下令梁要支付立法會主席及律政司的訟費,梁坦言因為無錢,上訴機會不大;又說若未能付訟費,最壞情況是破產及喪失議員資格。

法庭不干預立會事務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昨在判詞指,在三權分立下,最大前提是法庭不會干預立法會的內部事務,對於立法事宜,立法會有唯一控制權去處理,包括立法會議事規則的討論,法庭也不會干涉。《基本法》第73條是賦予立法會制訂、修改和廢除法律,這權利並非針對每個獨立議員,否則每個不滿議事規則的議員也會訴諸法庭,破壞立法會運作。張官亦批評,持續拉布亦是剝奪其他議員權利,而主席終止會議,並非濫權。法官潘兆初另批評梁濫用司法程序,明知無成功機會,仍透過司法覆核去拖延立法程序。
案件編號:CACV1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