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賊妹回家吃飯偷姊鑽戒

案件速遞:
賊妹回家吃飯偷姊鑽戒

【本報訊】有一次偷竊案底的16歲中三女生,趁家姐回家吃晚飯時變身「家賊」,偷去家姐一隻價值4,000元的鑽石戒指,家姐大義滅親報警。女生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還柙至下月4日判刑。控方指女生因違反感化令,早前已被法庭下令收柙。
今年1月9日,姓吳被告的家姐發現手袋內鑽戒不翼而飛,遂向被告大興問罪,被告直認本月6日晚飯時,在馬鞍山耀安邨家中因貪心偷去鑽戒,但想變賣時卻不慎將它弄失。
案件編號︰STCC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