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當選特首之後,不時表明有意競逐連任,就算在此醜聞纏身之時,亦堅持爭連任的決心不變。有政界中人質疑,梁振英如此早階段便表明極有機會參選下屆特首,其實是否應該由此時開始計算其競選經費?否則對其他候選人並不公平呢。
視施政報告為「助選」
還記得前年特首選舉初段,梁振英堅拒表明是否去馬,卻用上「備選」特首一字,意圖避過要計算選舉經費,慎防超過1,300萬元的上限。當時已經有政界中人質疑梁振英走法律罅,企圖含混過關免爆煲。豈料他當上特首後,旋即表明會爭取連任,提早五年「備選」。
有政界中人便向季陶稱,梁振英此舉猶如已宣佈下屆會參選特首,而他之後公佈的每份施政報告,也可以被視為「助選」,若然如此,其實應該由此分鐘開始計算其選舉經費,笑指:「印份施政報告都唔平,起碼仲有四份,咁計法,分分鐘爆煲。」
季陶聽聞,有議員蠢蠢欲動,稍後或在立法會就此選舉經費問題提出口頭質詢;但有花生友笑笑口指:「搞咁多嘢做乜吖,佢爭到入場連任先算啦。」
季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