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發證券前董事判囚

大發證券前董事判囚

【本報訊】因挪用445名客戶值5,000萬元股票而爆煲的大發證券,其一度潛逃澳洲的前董事方雪儀(56歲),日前承認盜竊及欺詐共26項控罪,涉及挪用客戶1,457萬元股票,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兩年半。
法官李素蘭判刑時指案情嚴重,香港原有嚴謹法例及制度規管股票買賣,但被告的行為卻打擊公眾及客戶對有關制度的信心,並斥被告出售客戶所有股票,令部份事主失去畢生積蓄。
被告的丈夫郭活恩在07年認洗黑錢1,951萬元,被判囚40個月。被告昨求情指,丈夫持有大發90%股權,在03年沙士期間,公司生意欠佳,她在丈夫慫恿下,因為愚忠才犯案,她自己沒有個人得益。
案件編號:DCCC9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