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根據警方數字顯示,去年共進行7,529次公眾活動,較2011年增加651次,升幅為9.5%。去年遊行活動中警方共拘捕50人,涉及52宗罪行,主要為普通襲擊和刑事毀壞,分別有22和10宗,其他罪行包括公眾地方擾亂秩序(5宗)、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3宗)、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襲警、阻差辦公(各2宗)、刑事恐嚇、侮辱國旗、傷人、非禮、抗拒警務人員、未能出示身份證(各1宗)。
一哥拒評長毛被包圍
立法會一小組昨天亦討論本港治安情況,社民連梁國雄發言稱,曾遇警員一心以捉拿賊匪為己任,如今卻要對付遊行人士,內心感到不安;與會的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曾拒絕評論,元旦遊行後,梁國雄單獨一人被過百警察包圍、終以涉非法集會拘捕一事。李克強訪港事件引發多宗警方濫權投訴,但曾偉雄昨天拒作回應,強調對遊行示威執法沒有政治考慮,只關注維持公眾秩序、安全。
2011年的拘捕人數為444人,警方指主要涉及3次大型示威活動後的非法及未獲授權的集會,包括3月的反財政算案示威拘113人、六四集會拘捕53人和7.1遊行拘捕232人。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