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狼對決越來越好玩,劉夢熊在《陽光時務週刊》大爆內幕,在爆內幕後不久,就有「消息人士」四處放風,指劉夢熊已經被廉署調查,連調查案件的案情也知道。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廉署的調查工作須予保密,廉署上下人員照理不會如此斗膽,把案情全部抖出,因這是違法行為。而劉夢熊以至身邊的人要爆料鬥梁振英,更不會主動透露劉夢熊已被廉署調查一事自損公信力。因此,能將資料爆出的消息人士,就只有行政長官,或報案人。
根據「消息人士」所透露的所謂案情,指劉夢熊的公司捲入行賄哈薩克駐港總領事一案,那就更神奇,知道有人行賄哈薩克總領事的知情人士,肯定並非一般人。而能夠同時動用所有傳媒放風的「報案人」或「消息人士」,又何以知道如此隱秘案件,又豈是一般人?很明顯,這次要放出劉夢熊被廉署調查消息的傢伙,不單一心保梁,而且層級絕非一般,除了梁振英本人,這「消息人士」隨時與中聯辦,甚至北京個別高層有關。因此這些案件的報案者,絕不可能是普通小市民。
香港公眾普遍以網民稱為「食花生」的態度去看熊狼之爭,但本人恕不能以這副態度去看待事件。中國共產黨為求鬥垮對手,挖黑材料出來。請問向廉署舉報的人,怎知道劉夢熊與哈薩克之間的關係?而消息人士,為何可以無視廉署的保密條文,立即把劉夢熊被查的資料公諸於世?玩政治可以玩到這個程度,簡直是香港法治的一大威脅,就算廉署不變東廠,東廠亦早已存在。高層可以這樣玩法,這城市還是人住的嗎?
白雙全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