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客戶1,457萬股票 <br>大發女董事認26罪

挪用客戶1,457萬股票 
大發女董事認26罪

【本報訊】大發證券06年被證監會揭發,挪用400多名客戶值5,000萬元股票。公司董事郭活恩07年因洗黑錢被判囚,其妻則在證監會報警前一天潛逃澳洲,前年在當地被捕,去年引渡返港。她昨於區院承認26項盜竊及欺詐罪,還柙至今日判刑。
記者:陳美珊

被告方雪儀(56歲)原被控45項控罪,昨承認其中11項盜竊及15項欺詐罪。被告與丈夫郭活恩2000年8月成立大發證券,她是公司董事兼客戶主任。
事件發生於05年10月至06年7月間,證監會在06年7月發現大發證券的流動資金數額,未符最低限額300萬元要求,勒令大發證券暫停交易,並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接管,經調查及核實客戶戶口後,發現445名客戶的股票遭挪用,涉款達5,000萬元,受害客戶包括商人、主婦、經理及退休人士。

證監報警前一天潛逃

至於被告所涉的控罪牽涉24名客戶,年齡介乎32至84歲,他們均在大發證券開設現金股票戶口。案發期間,被告多次未經授權出售客戶的股票,包括滙控、港交所、中國人壽等,涉款1,457萬元,事後將款項存入郭的銀行戶口。被告又被指擅自挪用客戶戶口購買股票,涉及746萬元。被告於06年7月17日,即證監會報警前一天潛逃澳洲,直至2011年在當地被捕,去年6月自願被引渡返港受審。
被告的丈夫郭活恩07年承認洗黑錢1,951萬元,被判囚40個月。他當時指摘已潛逃離港的妻子才是策劃人,並辯稱大發證券受沙士影響,妻子為製造公司的流動資金,將客戶的股票賣出,再以低價購回,他們無從中獲益。
大發證券07年被法庭頒令清盤,證監會亦已經撤銷被告的經紀牌照,並且終身禁止被告及郭重投業界。
案件編號:DCCC9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