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來都是李碧華小姐的忠實讀者,寫作題材意念手法對我影響極深,我其實應該稱呼她為老師才對。上周她的《蘋果》專欄以「夢遺」為題就夠啜核抵死,大快人心!
究竟因何緣故本來狼情熊意好夢正酣竟突然「夢」醒?「鞭鞭有力」點只夢「遺」咁簡單?話狼狠無良心過橋抽板,倒不如怪自己癡人說夢未瞓醒。好歹是個男人,吃了虧就當上了一課交學費就算啦,跑出來扮受害人成個怨婦咁真係乜架都丟清,以後點出來見人?
整件事當然永遠不會如此片面又簡單的,分贓不勻被搵了笨所以要出聲只是幌子,內裏肯定大有文章。受賄有罪行賄一樣有罪,引人犯罪理應罪加一等。明知講出來越描越黑自己亦脫不了身。又不是入世未深的黃毛小子,跑慣江湖搵慣食,損人三百自損三千咁蠢,齋為啖氣?咪玩啦,講出來都冇人信,無論如何一定另有目的。大家買定花生放長雙眼等睇戲,保證好戲連場高潮迭起!
處世做人,離不開個「真」字。其實只要擺明車馬,雖則道不同不相為謀,我絕不介意和真小人交個朋友,但絕對不能容忍偽君子。朋友可以選擇,但在職場碰頭共事交手的,我們都不能更無權選擇,但之所以要轉工,極少純為工作與職位職能未必有關,絕大部份是因為「人事」問題,做得不開心而走,其實不應該亦不值得。一樣米養百樣人,要先「知人」然後才可「善用」,最緊要在公能夠合作把事情辦妥,在私做不做得成朋友完全毋須勉強。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機關如何算盡人算不如天算,記緊要腳踏實地以真誠待人,光明磊落對得住天地良心,食得又瞓得安樂,就好。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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