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議員虛報住址 當公司法冇到<br>陳茂波、高永文認衰致歉

高官議員虛報住址 當公司法冇到
陳茂波、高永文認衰致歉

【惡法阻查冊】
【本報訊】政府修訂《公司條例》擬放寬董事申報通訊地址代替住址,不過新例未實施,前年審議該例的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已有七成委員以辦公室、甚至工廈代替住址申報,涉違法虛報地址;翻查紀錄,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行會成員羅范椒芬和多位立會議員都涉虛報。會計師公會前年已要求政府檢討;惟政府極少執法,令規定形同虛設。
記者:林偉聰 韓耀庭

政府修改《公司條例》,前年提交立法會一個由16人組成的法案委員會審議,有傳媒發現該會有七成即12名委員都申報辦公室、工廈等地址作住址,涉嫌虛報。其中擔任法案委員會主席、現任發展局局長的陳茂波,曾任一間07年已解散的稅務顧問公司董事,但居於跑馬地的他申報北角港運大廈辦公室作住址,明顯是虛報住址。陳茂波昨晚回應承認錯誤填報了住宅地址,向公眾致歉並承諾跟進。

羅范虛報表有簽名作實

除陳茂波外,林健鋒、黃定光、何俊仁、湯家驊等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成員亦有涉虛報情況。黃定光解釋,他只是「誤報」而非「虛報」,因為有關資料是他擔任董事的中華總商會提供,而他向商會一向是申報通訊地址;但他承認,無論如何如今也應糾正。
何俊仁則指是「同事填錯」,並非刻意隱瞞,而他簽署文件時並無留意到地址填錯的問題;湯家驊就指申報表由大律師公會填寫,會要求更改。
事實上,《公司條例》尚未修訂,虛報住址的情況已十分普遍,本報抽查部份政界人士的申報,亦發現多位行會成員和立法會議員涉虛報。行會成員羅范椒芬用作買賣物業的私人公司祥星發展,她申報中環辦公室為住址,申報表更由她簽名作實。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擔任香港潮安同鄉會董事,就以自己在旺角的診所地址作住址,他昨晚承認錯誤道歉。
至於支持修例收緊查冊的自由黨,單是在該黨本身的公司註冊,就有榮譽主席劉健儀、立法會議員方剛和易志明涉虛報,分別以立法會辦事處、葵涌工廈單位和海港城辦公室為申報住址。
有律師指,政府極少就公司申報上虛報住址執法,前年政府就收緊公眾查冊諮詢時,會計師公會不但向政府表明反對以通訊地址代替住址,更表明董事不申報住址的情況明顯,要求當局檢討執法,惟政府未有採納,反決定以通訊地址取代。
民主黨涂謹申昨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何宗基及公司註冊處處長鍾麗玲會面,討論新《公司條例》。涂表明當局可以沿用現有《公司條例》,但他引述當局擔心一旦沿用舊例,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未必接受,稱當局會探討是否有中間落墨方案,例如豁免傳媒等是否可行,及如何避免有人「搭順風車」侵犯私隱。

部份涉虛報住址的政界人士

陳茂波
發展局局長
擔任董事公司:Rodl, Chan & Partners(Tax Adviser) Limited(已解散)
申報「住址」:北角港運大廈辦公室

高永文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擔任董事公司:香港潮安同鄉會
申報「住址」:旺角私人執業診所

羅范椒芬
行政會議成員
擔任董事公司:祥星發展有限公司
申報「住址」:中環歐銀中心辦公室

鄭耀棠
行政會議成員
擔任董事公司: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
申報「住址」:土瓜灣工人俱樂部

何俊仁
立法會議員(民主黨)
擔任董事公司:華人民主書院
申報「住址」:中環盤谷銀行大廈

劉健儀
前立法會議員(自由黨)
擔任董事公司:自由黨
申報「住址」:立法會辦事處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公司法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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