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有義工派發紅絲帶,他們關注、愛護動物,要求當局成立「動物警察」,防止日漸嚴重的虐待甚至虐殺案件蔓延。我沒有養貓狗,也不認為要飼以靈芝鹿茸和吞拿魚補身,不過很多朋友屬愛貓狗之人,還有心甘命抵的貓奴,我同他們的寵物嬉玩很開心。動物有靈性,一切生命應得到尊重。
所以時見報上新聞,狂徒手法兇殘:毒打、狂踢、生劏、火燒、水浸、刀刺、淋鏹水、掟落街、毒殺、勒斃……把這些案件找出來寫一遍都不忍,動物弱小,抗爭無力訴冤無聲,而此類案件難偵破亦沒跟進,但刑事案件重判重罰才有阻嚇作用,才可消減戾氣和殺意。
我不但精神上支持「反虐日」,還曾氣得寫了個小說《引流》來發洩。我對那數名把流浪小貓踢到嘔血重傷癱瘓失禁的冷血狂徒不齒,所以小說車禍中一個被撞砸得肚爆腸流,一個全身燒傷半邊臉熔掉,最折墮的罪魁首,大手術後引流期間,內心深處陰暗面也導出了。他全身癱瘓,生不如死……因果報應是否警示我不知,但寫完後很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