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帑採極端手法絕不恰當」

「用公帑採極端手法絕不恰當」

【特稿】
城大勞師動眾向職員Hans發出的律師信,與一宗校內調查有關,而該調查是由宿舍鄰居糾紛引起,涉及內地職員的家庭。城大主動披露調查涉及四個家庭對Hans的種族歧視投訴;但律師信內卻無提及。
Hans表示,他曾多次投訴兩個鄰居家庭,校方都沒有處理;但鄰居投訴他,校方未經調查,即於去年8月下令逐他出宿舍,然後校方才於9月成立調查委員會;孖士打律師行發出的信,並無提及對他的指控或種族問題,只問他的健康是否容許他回答一些與他有關的投訴。

可透過洽商討論解決

城大教職員協會主席、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謝永齡表示,這是一宗鄰舍糾紛,不是十惡不赦、很重大的事件,校方的處理手法不成比例,利用公帑,採取如此激進手法,是非常不恰當的。他從未聽聞有大學、甚至公營機構用這種手法對員工。
教協會長馮偉華認為,如果大學與同事有糾紛,可以透過洽商、討論、辯論、訴訟等方式解決;以私家偵探跟蹤查探,是對立和極端的手法,而且耗用公帑,大學必須有很強的理由,現時看到的理由並不充份。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