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家務助理須購勞保

僱家務助理須購勞保

【小資訊】
農曆新年前是家務助理的旺季,不少家庭都會聘請家務助理協助大掃除(圖)。部份僱主在聘用時,或會怕煩、怕貴或心存僥倖,忽略了購買勞保。

根據勞工法例,僱主必須為僱員買僱員補償保險(俗稱「勞保」),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其實,只要僱員是受薪工作,不論是定期聘用或是一年聘用一次,僱傭關係便已成立,僱主要為他們購買勞保。如家務助理是以清潔公司僱員身份為戶主清潔打掃,而戶主確定清潔公司已為他們購有勞保,方可免於重複投保;若家務助理是以個人名義為戶主清潔家居,戶主都必須承擔購勞保的責任。
購買勞保除了是法例要求之外,萬一家務助理在工作時不幸發生意外引致傷亡,動輒可引起數十萬元的索償,屆時勞保便可發揮提供財務保障及法律支援的作用。
香港保險業聯會查詢電話:2520 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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