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禮六歲繼女<br>大狀失職 父上訴獲撤罪

涉非禮六歲繼女
大狀失職 父上訴獲撤罪

【本報訊】6歲女童投訴遭繼父三度非禮,繼父於區域法院受審後被重判入獄六年。繼父不滿代表大律師失職,未有按他的指示行事,包括向女童提問關乎其供詞是否可信的問題,導致他得不到公平審訊。上訴庭接納其論點,撤銷定罪。
女童稱非禮案發生在2009年至2010年期間,繼父分別摸她的私處,甚至從後將陽具推向她的臀部射精。辯方大律師在誓章中解釋,當時認為上訴人的指示對案件「沒有幫助」,至於上訴人曾要求他在庭上盤問女童的問題,他覺得可能對辯方不利。
案件編號:CACC4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