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老掉牙的故事,在《聖經》約翰福音八章中記載:
一群文士及法利賽人帶着一位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問耶穌該如何處置她。按照摩西律例這婦人是要被處死的,文士及法利賽人卻要故意質難耶穌,看屢行神蹟、醫治癱子、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男丁的耶穌是否也主張把婦人處死。
耶穌一言不發只在地上寫字,文士及法利賽人再追問,耶穌只說了一句 :
「你們中間誰沒有罪的,就先用石頭打她。」
圍觀的眾人聽後就逐漸散去,只剩下那名婦人。耶穌抬起頭問婦人沒有人定她的罪嗎?婦人說沒有。耶穌再說:
「我也不定你的罪,你回去吧。不要再犯了。」
五萬信徒(警方數字為五千人)在政府總部外添馬公園舉行祈禱音樂會,反對性傾向平權立法。報道指大會發表「四不宣言」,強調對同性戀者不歧視、不用言語攻擊、不否定他們的尊嚴,以及不強迫他們改變性傾向,但反對訂立《性傾向歧視法》,恐怕立法後會出現「逆向歧視」,動搖傳統一夫一妻的倫理觀。
「逆向歧視」會否出現,由有法律知識人士解說較為適合;國外曾出現在校園祈禱被家長告上法庭、教會不能宣講反同性性行為的個案是否源自訂立《性傾向歧視法》,亦應留待有心人解答。我想提出的一個問題是:儘管口說不是歧視,但當非信徒看見數以萬計(或是千計?)的信徒聚集反對立法時,表達出一個怎樣的訊息?弟兄姐妹們,你怎樣向非信徒解釋自己不是歧視?
自小在教會中被教導不要食煙、不要喝酒、不要賭博,理由是「讓非信徒看到,你想他們會怎樣看你的信仰?你還能怎樣傳福音?」那私下無旁人時打麻雀可以嗎?後來我知道還真的有團友私下「小賭怡情」,被牧者狠批了一頓。行為勝過說話,口說仁愛但手執利刃對旁人千刀萬剮,這樣的信仰,你怎對別人傳福音。
九十年代在美國非常流行一種戴在手腕上的飾物,簡單的手織帶上印上「WWJD」四個大楷英文字,中學時在天道書樓看到好奇地拿來一看,原來代表"What would Jesus do?",這句話源自北美,希望信徒面對抉擇時能問自己一句:「如果是主耶穌,祂會怎樣做呢?」活動背後的意義是希望提醒信徒,要時刻彰顯基督的愛。
我不知道若耶穌於周末站在政總時,會對反對《性傾向歧視法》的信徒說甚麼,或者,若耶穌與黃耀明、慢必、何韻詩對談時,又會說甚麼。但我想像若他們因性取向而遭受不合理對待,耶穌必會挺身而出,而非主張用石頭打死他們。
那弟兄姐妹們,我們憑甚麼口說不歧視、卻連是否支持就立法進行諮詢也不敢表態?「WWJD」?
潘淑麗
基督徒、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