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北上取證 五人入罪<br>40億元紅油走私明判刑

律政司北上取證 五人入罪
40億元紅油走私明判刑

【本報訊】中港海關聯手搗破跨境走私紅油集團,用改裝加大油缸的漁船,將6億公升、巿值32億人民幣(約39.8億港元)的紅油由本港走私往內地。律政司獲准北上取證,到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聽取部份證供,由四名正在內地服刑的內地船長頂證,成功令五名串謀走私兼清洗29億港元黑錢的港人被告入罪。案件明天於區域法院判刑。

內地法官冇干預聆訊

三男兩女被告為施美滿(43歲)、其丈夫鍾道全(54歲)、鍾的妹夫李伯林(51歲)、李的兒子李偉峰(27歲)和走私集團主腦的妻子黎嫦(47歲)。控方去年5至9月,曾三度前往內地法院取證,過程中無受內地法官干預聆訊。四名船長講述如何按主腦指示運油及收取款項,其證供昨天獲區院接納。
走私集團在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期間,將四艘內地走私漁船的油缸運載量加大至10萬公升,漁船從三艘停泊在白石角的載油躉船取得紅油,運返內地轉售。涉案躉船由香港公司登記,第二和第三被告是公司董事;五名被告於2010年5月被捕。
案件編號:DCCC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