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佳賣過期奶 罰6500元

百佳賣過期奶 罰6500元

【本報訊】旺角富榮花園百佳超級市場出售一盒過期五天的鮮奶,被顧客投訴,結果遭食環署票控,違反《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公司代表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承認傳票控罪,被判罰款6,500元。

去年6月27日,旺角海庭道8號富榮花園2期地下的百佳超級市場,出售一盒雀巢牛奶公司鮮牛奶(946毫升),而盒上的標籤日期為6月22日前飲用,違反《公眾衞生及巿政條例》制訂的《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
被告為百佳所屬的屈臣氏集團(香港)有限公司,被告公司有8次同類紀錄,上次被罰款6,000元。
公司代表在庭上表示,對事件感到遺憾,強調公司對旗下產品一向嚴格監管,涉案超巿只發現一盒過期鮮奶,也是首次發生同類事件,事後已加強員工的培訓。
案件編號:KCS465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