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長轟政府 <br> 賠償制度混亂偏私

村長轟政府 
賠償制度混亂偏私

【特稿】
政府向打鼓嶺禁區的竹園村徵地拆村,興建蓮塘/香園圍口岸,估計收回及清理土地費高達43億元。竹園村村長姚新才批評政府賠償十分慷慨,農地和屋地的賠償由最低丙級跳升至甲級,原居民每間屋還可獲每方呎近萬元的遷置屋權現金賠償,發展局更將野生花樹、果樹,也當作農作物損失賠償給村民,但部份居於寮屋的原居民不獲賠償。

一間廢屋值400萬元

根據發展局文件,竹園村農地每呎獲786元賠償,屋地1,557元。姚新才說,原居民每間屋還另獲賠償,可選擇搬到政府重建的竹園新村內的遷置屋,或收取每方呎近萬元的現金賠償。
竹園村有19幢原居民的老磚屋,倒塌荒廢已30年,部份後人已移居海外多年,他們現時選擇現金賠償,由2008年政府開價280萬元,到最近政府賠償給最後一班的屋主400萬元一間屋,磚頭驟變「金磚」。

野樹竟列入青苗費

姚新才說他一家人是原居民,但政府指他的家庭成員有自置物業,居住的寮屋不獲賠償:「政府賠償制度混亂偏私。」,除姚新才一家外,也有部份寮屋居民同樣不獲賠償。
姚新才帶記者走到竹園村已經荒廢的地方,他指着一棵棵樹身有漁護署登記的野生紫荊花樹、李樹等,「竹園村農田84年之前有種菜、豆類供應畀長沙灣的菜市場,呢處舊區已經冇人住30年,唔明白政府點解會將廢墟嘅樹都列入埋青苗賠償的紀錄」。
發展局回覆稱,不會評論屋宇署津貼的現金賠償個案,青苗費賠償仍然在點算,未能提供詳情。
《蘋果》記者

姚新才指尚有部份原居民未獲政府收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