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聲稱「醫生」操刀<br>整容變怪樣<br>女子獲賠22萬

美容院聲稱「醫生」操刀
整容變怪樣
女子獲賠22萬

【本報訊】女子有感雙眼看來下垂,花費3.81萬元到美容院接受眼袋溶脂手術,並由「醫生」在沒有施用麻醉藥下進行。事後她出現乾眼症、須瞇眼看東西,以及狀似昏睡,更發現醫生並非註冊西醫。有整形醫生指出,她的雙眼皮高於常人,建議另花6.5萬元做手術改善外觀。她為此入稟控告美容院,法庭昨天裁定美容院和經理,須賠償她22.7萬多元。
記者:陳佩明

原告吳香凝在2009年8月,到張健鋒經營的眼部美容和治療店「健麗」幫襯,向職員表示雙眼看來有點下垂,詢問治療方法。經理潘潔雯(譯音)稱,可提供提高眼線治療,手術將由醫生張健鋒操刀,收費3.81萬元。
張健鋒後來替原告進行長約一小時的治療,在沒有使用麻醉藥下,用針狀的管刺入她雙眼的上眼皮和眼袋,她感到十分痛楚。療程完畢後,原告要用盡氣力才能張開眼睛,右眼非常腫脹,甚麼都看不見;左眼只能微開看東西,瘀黑一片。
自此,原告不能正常地看東西,只能半睜開眼,早上起床時感到眼乾和很累,要先皺眉才能張開眼睛,情況持續至今。她曾多次到公立醫院和眼科專科中心等機構求診,在2010年時,醫生形容她「外表昏睡,眼睛看起來頹喪,上眼皮和眼瞼前皮膚出現鬆弛。」

眼皮鬆脫兼患乾眼症

昔日快樂、外向的原告,因擔心腫脹的眼睛惹來他人奇怪目光,變得不願外出,害怕與人見面,覺得別人常凝視她,令她產生絕望情緒。有整形外科專科醫生檢查原告後,認為她患上乾眼症、雙眼皮較一般人高,以及上眼皮輕微外翻等,建議她入院做手術改善和移除一些鬆脫的上眼皮。
原告發現,張健鋒並非註冊西醫,她在2010年入稟區域法院,指傷勢屬嚴重損傷等級,向美容院和經理索償40萬元。不過,法官昨天在判詞中就傷痛賠償只判原告可獲款10萬元,另判她可取回已付的美容療程費和獲得未來醫療費用等12.7萬多元。
案件編號:DCPI14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