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被佔30年 <br>部門卸責 作理由最叻

公地被佔30年 
部門卸責 作理由最叻

【申訴專員公署報告】
【本報訊】「只要投訴涉及多個部門,問題就會更大。」申訴專員黎年批評,沙田排頭村對開的公地遭非法佔用公地逾30年,再揭發政府部門卸責陋病;涉及三個部門視若無睹,蹉跎歲月,「仲好有想像力,諗啲理由去解釋唔關佢事」。
記者:翁煜雄 潘柏林

排頭村前面的官地仍停泊逾20部私家車。馬泉崇攝

鄰近沙田港鐵站的排頭村對開空地,數十年來都有車停泊、曬衣架、花槽種花和小販擺賣,申訴專員公署接獲一市民投訴後調查,證實該土地屬公地。
調查主任曹詠詩說,該地擬為鄰舍休憩用地,80年代已有違例泊車,91年經諮詢落實建為休憩處,並另設停車位予居民,怎料93年當局在排頭村推鄉村擴展計畫,民政署建議待計劃落實才改建工程。專員黎年說,問題如此一拖30多年,「91年有契機,但鄉村擴展計劃俾部門好似搵到水泡咁,一拖又20年。」

「每個部門有唔同藉口」

運輸署、地政總署及民政總署2010年都收到有關投訴,但地政總署指,按佔用土地條例,需24小時前通知佔用人,但小販和泊車人士都是流動人口,故交警方和食環署。民政事務總署則指居民強烈反對不准泊車,擬維持現狀。運輸署則指上述泊車不涉道路安全未有行動。
「每個部門都有唔同藉口,但市民仍然會投訴嘅。」黎年批評部門令公地成冇王管地帶,而運輸署去年還在車場出入口鋪設防滑鋼沙,改善路面,變相支持違例泊車,「事後仲解釋係俾輪椅人士使用,好有想像力」。他又認為部門或受居民反對而卻步。他認為當局應解決官地被佔問題。三部門承諾盡快解決問題。
昨日排頭村前官地仍停泊逾20部私家車,也有曬衣架,男攤販認30年來都在此擺檔,小販隊曾前來拍照和勸喻,但未有執法。排頭村村長藍戊發指,村民70年代尾為配合發展沙田,將地皮賣予政府,當時村民與時任前沙田理民府的孫明揚交涉,「孫明揚話係俾你哋村民泊吓車、上落貨。」村民一直在此辦紅白二事,「棺材都擺係到」,收政府回地皮便會展開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