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香港精神科醫學院李永堅醫生表示,居住於中途宿舍或復康中心的人,均是已康復的精神病患者,但因為家庭環境種種問題,出院後未能回家居住,病人需要定期返回醫院覆診,屬於門診病人。精神科病人若受到突發事件刺激,可能會復發做出傷害其他人的行為。
李永堅表示,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中途宿舍、長期護理院及復康中心,以及由私營機構辦營的私人院舍,均是向已康復的精神病患者提供住宿地方。已康復的精神病患者出院後,因家庭環境問題,如家居地方細小、沒有家人照顧或家人未必想與病人同住,病人不能回家居住而選擇上述地方。
要參加很多活動
李永堅指出,中途宿舍只准許病人居住兩年,病人一般要參與很多復康活動,「排到密密麻麻」,很少有時間每晚回家吃飯;但若家人特別提出申請,病人或可每晚回家吃飯。長期護理院的病人主要是沒有家人,或被家人離棄,可在護理院內終老。
李永堅表示,部份復康中心除提供職業及社交治療外,還提供住宿服務。私人院舍就像是病人租一個床位,職員不太多,是因中途宿舍及長期護理院輪候時間長而應運而生。居於復康中心與私人院舍的病人自由度較大,可以每晚返家吃飯。他又指,已康復的精神病人仍需定期到門診覆診,若病人突然受刺激,精神病或會復發。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