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公務員年請病假逾30日

5000公務員年請病假逾30日

【本報訊】香港郵政一名合約員工早前被揭發28個月內呃病假600多天,引起外界質疑公務員容易濫用病假。公務員事務局數字顯示,2011年有5,151名公務員,在全年放取超過30天病假,變相一年返11個月工,較07年增加11%。警務處、衞生署及香港郵政等政府部門,均有較多這類經常請假的「病假王」。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昨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透露,由2007年至2011年,每年平均有約5,000名公務員每年放取超過30天病假,近年有上升趨勢,2010及2011年分別有5,185及5,151名公務員在該年放取了超過30天病假,較07年的4,640人增加了逾一成,分別佔公務員總人數3.36%及3.29%。
該局提供了全年放取超過30天病假最多的十大政府部門名單,警務處、食物環境衞生署、衞生署、懲教署、消防處、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香港郵政、社會福利署、入境處及香港海關,不約而同在2009至2011年也榜上有名,局方無提供個別部門「病假王」資料;而十大病假多部門,放取逾30日病假的員工總數近3,700人。鄧國威表示,考慮把疑呃假個案交警方及其他部門跟進。

平均每月2.5日屬偏高

合眾人事顧問公司總經理蘇偉忠表示,每年放病假30天,等於每月2.5天,數字明顯偏高。他說私人企業僱員怕影響飯碗及晉升,多不敢持續請病假,但政府僱員未必有此顧慮。他又指請病假有傳染性,有些部門長期有員工經常請病假不感愕然,「啲員工見咁多人請,咁我都唔執輸,又請埋一份」。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認為,相對全港16萬名公務員,當局提供的數字不算嚴重,常請病假或涉工傷或長期病患。他說近年政府嚴打公務員濫用病假,如公務員在三個月內向私家醫生取多於五至六天病假,部門有權出禁制令,限制員工要轉到指定政府診所求診,不能再向私家醫生取病假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