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少年為呃父親錢而與朋友上演綁架「大龍鳳」,昨天被判感化18個月,並須接受住宿訓練一年。裁判官叮囑父母要小心管教被告:「佢只係得16歲,以後條路仲好長,如果佢再學壞,你哋會冇咗個仔,但如果行得正,佢係個醒目仔。」
辯方指,姓鍾被告(16歲)還柙候判期間已知錯,會下決心改過,他又向法庭承諾會努力工作和遠離損友。其父母昨天到庭支持他,母親哽咽地請求裁判官給兒子改過自新的機會。
前年11月初,被告與19歲小學同學曾穎豪合謀「扮綁架」,曾致電鍾父聲稱被告遭挾持,要求鍾父交出60萬元不連號碼的500元鈔票作贖金。鍾父大驚報警,警方追查後發現事件純屬虛構。被告承認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曾穎豪亦已認罪,早前被判感化15個月。
案件編號:FLCC265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