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的外判視光公司兩名負責人,涉嫌於8年內虛報聘用視光師和學生助理的人數兼工資,騙取教協多付176萬元薪金開支。涉案兩名被告否認一項欺詐罪,案件昨天於區域法院開審。
被告羅偉健和陸志華均為46歲,同為其傲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教協委託其傲營運旺角及銅鑼灣的視光中心,分別由兩被告管理。控方指二人在2004年12月至2011年5月期間,向教協呈交的78份薪金申報表中,虛報全職及兼職視光師和視光學生助理的人數、實際工作時數、時薪和月薪。二人於2011年6月被廉署拘捕。
案件編號:DCCC7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