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發展有限公司(市建局前身)與長實集團(001)子公司早年合作發展重建項目,興建中環中心。市建局指根據協議,項目收地開支由發展商承擔,不應納入發展成本影響保證利潤,興訟向發展商追討至少2300萬元收地開支。聆訊昨在高等法院展開,長實副主席李澤鉅或出庭。 長實子公司Agrila Limited於89年跟市建局合作,長實為子公司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