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息」勝也。上海交易所管理層亦深明此道,故響應中證監主席郭樹清還利於股民建議,就上市公司現金分紅頒佈指引。
上交所的新指引既有助內地小股民加強入市信心,亦可「利誘」外國資金透過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A股。
比例不低於30%
到底分紅幾多至合適,公司管理層與股民各有利益,上交所充作判官,據指引建議,鼓勵現金分紅比例不低於30%,不及格須做說明。
《指引》明確,上交所鼓勵上市公司每年度均實施現金分紅。上市公司可以選擇固定金額政策、固定比率政策、超額股利政策和剩餘股利政策四種股利政策之一,作為現金分紅政策。上市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董事會報告部份中詳細披露現金分紅政策的制定及執行情況。
《指引》要求現金分紅比例低於30%的上市公司履行更嚴格的資訊披露義務,顯示30%的現金分紅比例相當於一條「及格線」,上交所鼓勵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比例不低於30%。
上市公司如無法按照既定的現金分紅政策或最低現金分紅比例確定當年利潤分配方案的,應當在年度報告中披露具體原因以及獨立董事的明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