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燈20年來無跟海事指引

港燈20年來無跟海事指引

【本報訊】南丫島海難調查委員會聆訊,昨傳召負責籌辦煙花團的港燈康樂組部門主管及職員,就乘客安全問題作供。兩人在聆訊透露,早在1990年或以前,港燈已有海上煙花團,每年另有其他遊船河活動,但從未獲悉海事處發出的安全指引,更指乘客安全應由公司海事組負責。委員會主席倫明高質疑,海事處指引已發出逾20年,策劃部門卻不知指引,情況奇怪。

部門之間互推責任

港燈僱傭關係經理林裔祥稱,公司在23年前已有煙花團,當日活動按慣常模式籌辦,但從不知海事處對煙花團有特別安全要求;其部門主責安排行程,安全問題是海事組責任,對於海事組職員從未告知相關要求,他感到奇怪及失望。策劃活動的部門助理主任霍永基也指,因不知道有安全指引,意外前未有考慮要在船上放置兒童救生衣。
港燈船隻安全管理也疑有漏洞,南丫二號大偈黃華有稱,從驗船證明書得知船上有96件成人救生衣及74個救生圈,但意外當日只是「頂更」,出發前未有檢查救生設備。水手李亞牛說港燈事前無發出指引,船長有指示要告知乘客救生衣放於椅下,他也有做。意外後海事處在南丫二號續牌時,已強制要求增加13件兒童救生衣及救生索等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