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周一(7日),廣東省高級法院對東莞理工學院大學生敖翔所干犯的故意殺人、強制猥褻婦女死緩覆核案進行公開宣判,裁定核准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聽到判決後,被害人梁女士的家屬表示不服終審判決,計劃尋求上訴。
東莞市檢察院指,被告敖翔干犯故意殺人罪、強制猥褻婦女罪以及附帶民事訴訟一案,於去年5月15日宣判後,認定敖翔分別於2011年11月20日及11月21日,對女受害人周女士和梁女士(均為東莞理工學院女大學生)強制猥褻。
當中,敖翔在猥褻梁姓女事主後,為阻止女事主呼救及反抗,採用捂嘴、扼頸等手段令事主當場死亡。經法醫鑑定,女受害人是被他人捂嘴、扼頸而窒息致死。
廣州《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