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女醫生在深圳遇害至今逾十天,本港警方沒公開事件,直至本港傳媒揭發。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強烈譴責警方離譜,港人在內地遇害屬重大事件,涉及公眾利益,警方有必要即時公佈消息,包括肇事地點及犯案手法,以便市民評估風險,「就算日本人喺香港被打,當地新聞都鋪天蓋地報道啦!何況今次係謀殺,冇半點理由唔發佈。」
中港有通報機制
據知死者家屬不滿內地公安辦事不力。涂續稱,港人在海外遇上一般罪案,例如遇劫,香港警察無權過問,但港人在海外被殺,則屬於香港警察職權範圍,應立案調查,85億元走私香煙案就是一例。該案廉署證人徐道仁於95年在新加坡被殺,疑兇鄭會耀最終在港被判終身監禁。
律師黃國桐表示,香港警察在內地沒有執法權,須徵得內地公安同意及全力協助,才能到案發現場搜證或要求提供有關法證樣本。案件雖可在香港開審,但本港法庭沒有權力傳召內地執法人員作供,「法庭可以要求對方嚟香港或者視像作供,但對方可以唔理。就算佢肯作供,辯方律師都會攻擊佢哋嘅執法、搜證水平,證據會弱好多。」
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表示,中港有通報機制,每當遇上突發事故,內地部門會向港府通報,香港市民有知情權,今次警方卻明顯「留中不發」。她擔心今次不是單一事件,警方手上或有多宗同類案件未有公佈。
被問及警方未有即時向公眾發佈事件,保安局發言人回應稱,警方已按內地當局的要求,作出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