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鏞記酒家清盤案,已故大少甘健成的遺孀去年11月代亡夫提出上訴申請,案件昨提訊。大少一方指控,二弟拒絕遺孀參與管理公司,又將鏞記當成自己生意,銀行戶口授權簽名人則只有二弟一家,損害大少一方的利益,故要求盡快安排上訴。但二弟稱律師沒有空,終獲法官批准延期向法庭提交文件。
官批准二少延期申請
甘健成的遺孀梁瑞群在去年11月27日向法庭呈交上訴通知書,二弟甘琨禮一方須在21日內,即12月18日前作回應。惟代表二弟的律師昨指,因律師沒有空,故要求將限期押後。
代表大少一方的律師反對申請,指對方已逾期三星期,若延期便會令上訴案延誤。律師續說,自甘健成死後,作為甘健成遺產代表的梁,一直被拒參與鏞記的管理工作,梁曾要求成為公司董事及銀行戶口授權簽名人,但不獲理會,而二弟、其子和女兒,則成為戶口授權簽名人,將鏞記當成是自己生意,故大少一方要求盡快安排上訴。
二少一方反指曾要求梁成為簽名人,但梁沒回應。至於上訴案中,二少一方將堅持應駁回大少提出清盤呈請,但指原審法官在事實判斷上,曾不當引用法例。上訴庭昨最終批准申請,將二少一方就上訴案提交回應的限期押後至1月8日。
甘琨禮的女兒、鏞記財務總監甘蕎因回覆查詢時解釋,因伯父甘健成在去年10月初突然離世,為了不影響公司日常運作,故公司暫安排她及弟弟甘連宏擁有簽名權,她稱,沒阻止伯娘有簽名權。但甘健成次子甘崇轅回覆指,早在去年11月初,母親已要求加入鏞記做董事及有簽名權,但一直沒收到回覆,更沒有收過任何邀請。至於出售亡父股權一事,甘崇轅指不會抹煞與二叔傾談的機會。
案件編號:CACV2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