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 <br>公僕假文件圖保公屋

案件速遞: 
公僕假文件圖保公屋

【本報訊】與父母同住大埔一公屋單位的地政總署工人,沒有向房屋署申報喪父一事,甚至向署方提交一份聲稱由父親簽署的入息申報表。他昨承認使用虛假文書罪,解釋因擔心申報父親死訊會被沒收公屋,或調遷入住面積較細的單位,被判監一個月但緩刑一年。
被告劉潤棠(54歲)在09年喪父,翌年4月向房署提供涉案的入息申報表,兩個月後他將死訊通知房署。至去年7月,房署始發現申報表上的簽署有可疑。
案件編號:FLCC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