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水彩園邨一名男保安員單獨在崗位當值時,突然被患有精神病的男住客用菜刀斬死。命案發生前數小時,男住客的妻子發現他行為有異,報警將他送院驗查,但醫生認為他情況穩定,讓他出院,最終釀成悲劇。
記者:陳佩明
被告黃伯達(54歲)昨天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誤殺罪,還柙至本月10日判刑。操客家話的被告在開庭前,一度因大律師頭戴假髮令他感覺不安,導致大律師需暫時避席。
去年1月30日凌晨約3時半,被告在彩華樓家中用廚具敲打房門,妻子見狀懷疑他精神有問題遂報警。凌晨約4時12分,被告抵達北區醫院,獲診斷精神狀況穩定可離院,被告於是返回住所。
被告家人已遷居
早上7時15分,保安員李啟光(57歲)於彩華樓一崗位當值時,被告突然手持菜刀現身和開始襲擊,李逃命至附近梯間跌倒,被告趕至繼續揮刀狂斬。此時,李的朱姓女同事透過視像系統,目擊斬人過程,隨即趕往梯間。她抵達時見被告在斬李的頭,被告接着望向朱,停手斬人,然後拿着菜刀,行過朱的身邊,跟着返回住所。兒子見被告手持染血的菜刀回家,臉和手也有血迹,兒子和家人一同將被告制服,跟着報警。
被告向警員說:「係我殺死咗人,我承認我殺死咗人。」他再被送往北區醫院,診斷患精神分裂。被告透露,曾出現妄想,包括見鬼和妻子被保安員殺害。
中大精神科學系教授李誠昨表示,替精神病人斷症需時建立信任,急症室醫生診症時,最理想的做法是,同時向患者及其家人問症。若醫生對患者的精神狀況有懷疑,應要求精神科醫生一同會診。有彩華樓的住客透露,被告的家人已遷居,大廈亦加強保安,保安崗位以往只有一人當值,現已改為兩人。另有街坊認為,命案屬獨立事件。
案件編號:HCCC1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