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管理公司開會 黃埔業主遭禁錮

與管理公司開會 黃埔業主遭禁錮

【本報訊】黃埔花園小業主聯盟終成功爭取昨晚與管理公司開會,要求對方解釋「偷駁屎渠」,令小業主枉交修渠費來龍去脈。會前小業主要求會談公開情況下進行,邀請傳媒旁聽不果,憤然離席時遭管理公司保安阻止。小業主直斥管理公司搞小動作,最後報警指斥管理公司非法禁錮及非法偷駁污水渠。

拒絕傳媒入內旁聽

紅磡黃埔花園小業主聯盟一行60多人昨晚六時前往黃埔花園管理公司辦公室,與一直負責事件的總物業經理麥慧儀和高級物業經理陳經响,以及和黃地產副董事總經理徐建東、高級物業經理陳羽等人開會,要求對方解釋同屬和黃發展的三組建築海名軒、海濱廣場和九龍海逸君綽酒店的污水渠,均被接駁到該屋苑。小業主多年來懵然不知,付出至少過百萬爆渠維修費。
聯盟代表之一林子忠要求管理公司在公開情況下交代事件,邀請傳媒入內旁聽會議。管理公司拒絕有關要求。聯盟不滿決定集體離開之際,管理公司派保安員將玻璃門鎖門,禁止聯盟離去。其間有跟進事件的當區區議員梁美芬同樣遭禁錮。事件擾攘20分鐘後,聯盟即場報警才獲准離開。
管理公司隨後向聯盟發出通告,指屋苑污水渠屬黃和所有,和黃有權准許其他人接駁;根據公契,小業主需攤分污水渠的維修及保養。由於管理公司與小業主過去「和諧共處」,維修費用決定由黃和負責。
林子忠不滿說,事件被小業主踢爆後,發展商才主動支付今次及賠償過往的維修費用合共240萬元,「點解條渠係和黃,就要我哋孭埋條數,仲要係我哋小業主攤分,啲接駁者就冇攤分過任何費用」。
他說,管理公司禁錮小業主,將小事化大。小業主決定在周日(1月6日)在屋苑內遊行抗議。聯盟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協助下到警署報案,指管理公司非法禁錮及「偷駁屎渠」。
一度被禁錮的該區區議員梁美芬表示,管理公司禁止小業主離開的做法拙劣,「管理公司咁樣做,只會迫使業主更激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