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偷竊 找女友撰求情信<br>用卡通信紙遭官斥

大學生偷竊 找女友撰求情信
用卡通信紙遭官斥

【本報訊】嶺南大學三年級男生在超級市場偷取五百多元食品,昨天於屯門裁判法院認罪,找來女友幫手寫求情信。裁判官看到那張卡通信紙時,不禁大怒:「你用吓common sense啦! 我唔睇內容,淨係睇信紙都知你有幾尊重法庭!」並斥責他:「父母供書教學,供到你讀大學,但係你就出嚟做賊!」

記者:樊素心

過往無案底的被告鍾家希(19歲)現就讀嶺大社會科學系三年級,昨天承認盜竊罪。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弟弟就讀中文大學工程學系,其48歲父親為冷氣技工,母親為家庭主婦。律師隨即呈上其女友的求情信,信中大讚被告「性格好」。
署任主任裁判官李唯治稱,信件內容自相矛盾,又舉起粉藍色的信紙,對被告和到庭旁聽的女友稱:「信紙上面印住lovely duck!好似小朋友咁,有欠莊嚴同莊重,令人詫異!」李官認為被告偷竊大量食品絕非一時貪心,遂將他暫時還柙,待律師索取指示再作求情。被告得悉須還柙時感到愕然,一度想發言,但隨即被庭警帶走。

官再罵:大學生應有主張

約兩小時後,被告被帶回法庭,律師稱被告除了貪心外,亦因學業感到壓力,覺得偷竊會帶來滿足感,才因此犯案。李官問被告,父母知不知他惹官非,被告稱家人不知情,並指警員提醒他要考慮父母感受,他才決定不向家人坦白事件。李官聽畢大怒,直斥他將警察的建議作藉口,「作為大學生應該要有自己主張」。李官指他毫無悔意,但准他保釋至本月23日,待感化報告才判刑。
案發上月17日,被告於屯門市廣場的吉之島超市偷竊漢堡扒、薯片、奶茶等共20件食品及一架玩具車,共值561元。超市職員目睹被告將漢堡扒和一盒雲吞放進環保袋中,不付款便離開,遂將他截停,跟着在他的背囊起出其餘贓物。
案件編號:TMCC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