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袁樂婷報道】飲食業再被踢爆剝削陰招。有工會指,有酒樓僱主使出假離職新招,在合約期滿後逼員工轉用他人身份簽收薪金,加上以現金出糧不留糧單紀錄,變相中斷員工年資,逃避遣散責任。基層員工大幅加薪更只是表面風光,實質工作量劇增,不少人無奈轉行,工會憂慮無良僱主拖累飲食業步入夕陽。
阿昌於已經結業的北角新都會皇宴酒家任職日薪廚房工五年,每天以現金形式支薪。阿昌指,雖然早期有收到糧單,但是到了第19個月時,薪金簽收表卻換上疑為酒樓前替工的陌生名字,「唔簽冇錢拎,焗住要簽」。他認為僱主刻意令他在公司紀錄中「消失」,變相中斷年資,「過咗合約後(紀錄)一片空白,當你已經冇喺度打工,兩個月後重新入職」。結果,當酒樓結業時,阿昌的「年資」被指只有不足兩年,無法取得遣散費。
廚工為養家無奈接受
30多歲的阿棠亦曾經於同一酒家做廚房工兩年,見識過假離職陰招,直言為了家人,迫不得已向不合理待遇低頭,並坦言「個心好灰」。現時他已經轉工到沙田一間酒樓,依舊是日薪員工,「隨時聽日就冇工開,整親手腳都冇得放工傷假」。
阿棠更指,自從最低工資立法後,飲食業薪金調高只是表面風光。僱主為了不想增加成本,裁減人手後將兩份薪金「合體」,留下的員工恍如「打幾份工」。工作量過大逼走老員工,又沒有新人入行,人手越見短缺,造成惡性循環。他慨嘆10多年前業界風氣「冇咁壞」,如果情況再沒有改善,他只好考慮轉行。
飲食業職工總會秘書長黃必文指出,飲食業界剝削員工情況普遍,近年越來越多酒樓以「假離職」、斷供強積金、現金出糧等招數中斷員工年資,逃避遣散責任。僱主又傾向聘請散工,因毋須提供員工福利。「(員工)仆心仆命,你(僱主)就算到盡喺佢哋身上圖利」,逼員工用他人身份簽收薪金,更涉及偽造文件,可能連累員工負上刑事責任。
黃必文指現職員工大多有家庭負擔,即使被剝削亦惟有吞聲忍氣,「但後生仔明知俾人呃,點會陪你癲」。飲食業缺乏新血難有長遠發展,「班老鼠(無良僱主)遲早自己玩死自己」。他促請勞工處盡快檢討《僱傭條例》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