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父親是最老資格的共產黨員,參加過1925年的省港大罷工。長期留在香港做中共黨的地下工作。表面經營故衣店,任務則是掩護經港或在港工作的地下黨員。她哥哥也是黨員,在海員工會當幹部。她在左派學校畢業後,到大陸升學,根正苗紅,很快被吸收進共青團。那時她與一個留在香港的中學同學由魚雁往返而戀上了。她學校的黨領導對她說,她的男友雖是進步青年,但也只是一般群眾,她本身有機會被派到蘇聯留學,不過跟一個香港人戀愛就沒機會了。她哥哥對她說:我要是共產黨員,我不會找共青團員做對象;如果我是共青團員,我不會找一般群眾當對象。但她不相信受利益主導的愛情。她畢業,在內地教書,後與這香港人結婚,過着分離兩地的生活整整20年。其間經歷各次運動,背着「有這麼多工農兵不嫁要嫁香港人」的罪名,歷次運動受批判鬥爭。她有機會多次來港度假,也有機會在香港找到教中學的工作。但她仍想着受祖國培養應報效祖國。直到1974年,她以中共「調幹」的身份來了香港。
離港20年,她幾乎忘掉18歲前在香港過什麼日子。她突然感到自由是多麼可貴,儘管她仍在左派機構工作,而且受重用。她後來跟隨丈夫,離開左派陣營,做經貿但賺不到錢。一次她在青島病倒住院,卻掙扎着第二天一定要趕回香港,為了投票。當地人覺奇怪,她說:你們不同,你們一切有黨安排,我們選什麼人要靠自己。當地人說可以給她身份證,她立刻強烈反應:我不要這裏的身份證。
四年前的大除夕,她走了。若她還在,一定與我一起,在元旦走上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