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集團CEO涉違反責任

飲食集團CEO涉違反責任

【本報訊】曾引入日式食肆和民及牛角的飲食業人士廖傑民,遭飲食集團株式會社有限公司指控違反董事責任,兼違反受僱成為株式會社行政總裁的協議。株式會社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廖索償,以及要求他交代就違反協議所得的利潤。
原告株式會社在入稟狀稱,被告廖傑民由前年1月1日起,同意受聘為原告的行政總裁。按公司註冊處資料,原告的大股東為叙福樓集團(管理)有限公司。
此外,被告原從事製衣業,後轉行搞飲食業,曾將食肆夏麵館及Mou Mou Club引入香港。
案件編號:HCA23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