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止是惡毒的詛咒,還曾被付諸行動。
某人痛恨某人,苦大仇深未能報復,深心不忿,只是自己命不久矣,人死如燈滅,怎肯讓仇人逍遙自在?於是把他的照片或貼身之物,放在棺材內,當自己躺上去了,對方便墊在屍底,不得翻身。傳說中有怨氣難消的大婆,把老公迷戀之狐狸精玉照墊在屍底,她死了,但腐水惡液把玉照浸泡相咒,結果破壞家庭之小三一蹶不振,沒一天好日子過──也許是人家心中有鬼低調行事,也許根本運滯欠順,墊不墊屍底亦一樣下場。
不過在官場、政壇,「墊屍底」是一種手段。大家見到不堪的垃圾,連堆填區也不肯收,卻有管治班子撿拾回去,給它上位,升官發財。眼光拙劣用人唯庸?奸狡的政客亦深謀遠慮,自己誠信破產民望插水四面楚歌,快快鋪排更走狗更乞人憎的來轉移視線,分散焦點。
像狼英,引娥入室恨錯難返,挑個流肛失禁,以為有人墊底便可卸卸力?元旦遊行,市民對大小奴才均不放過,在本城淪落之際發出怒吼:「別再侮辱香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