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減進出口檢疫費

內地減進出口檢疫費

【本報訊】為促進外貿經濟持續穩定增長,進一步減輕進出口企業負擔,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及財政部宣佈,自2013年1月1日起降低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標準,簡化出入境檢驗檢疫計費方式;料每年可減輕進出口企業負擔約52億元(人民幣.下同)。

企業負擔料降52億

按相關通知規定,進出口貨物檢驗檢疫費標準由原來的分別按貨物總值1.5%、1.2%計收,降為按貨物總值0.8%一次性收取。
其中小批量食品由按貨物總值的4%,降為以0.8%收取。
邊境口岸每批次價值在人民幣10萬元或以下的邊境小額貿易、對台小額貿易貨物檢驗檢疫費收費標準,統一降為按每批次30元收取。僅實施衞生檢疫的,不收費。
通知將部份資源類商品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由從價計徵改為從量定額收取。
對礦砂、礦渣和礦灰等商品按每噸0.6元收取;對液化天然氣、氣態天然氣和石油原油按每噸0.08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