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將於月底屆滿,屏山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樹和透露,前日收到鄉議局信件,以及引述副主席張學明指,政府保證村民已申報的僭建物五年內不會清拆;若業主在五年限期屆滿後,能為僭建物提供安全證明報告,僭建物可再暫緩多五年才清拆。他質疑鄉議局瞞騙村民,「五年之後又五年,咁做只係村民申報,淨係鄉議局講,政府冇白紙黑字寫明。」
記者:譚靜雯
新界村屋僭建申報計劃即將結束,截至本月中,屋宇署接獲逾1.1萬宗登記。不過,一直呼籲村民杯葛登記的屋宇適意設施改革委員會發言人兼屯門鄉委會主席何君堯昨重申,申報計劃違反法律精神,要求政府撤回。
屏山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樹和透露,新界各鄉的村代表前日接獲鄉議局信件,指村民申報的僭建物若獲政府核准,首先會有五年豁免期,而五年後村民可提交安全證明報告,經屋宇署審批後,可獲暫緩執行,但無寫明可暫緩多久。他又引述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指,村民獲豁免清拆後五年,只要再提交安全證明報告,就可以再拖延多五至六年先清拆。
何君堯稱提供法援
曾樹和炮轟,鄉議局在申報計劃屆滿前發信給村代表,只為呼籲更多人登記,此說法沒有政府認可,明顯瞞騙村民,「唔好俾鄉議局誤導,佢哋慣常嘅手法,佢話暫緩執行係五年,五年之後都冇講話唔拆,呢啲唔喺政府講,喺鄉議局講,政府冇白紙黑字寫咗,你(村民)入局。」記者昨曾致電張學明,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何君堯稱,至今仍不鼓勵村民登記僭建物,若屋宇署執法,委員會將為不申報僭建物的村民提供法律援助。他又稱,村民接獲屋宇署的清拆令仍可上訴,甚至提出司法覆核,涉及的一系列法律程序都要五至七年。
發展局回應,已登記的合資格僭建物在首次安全檢驗和核證後,每五年一次由合資格人士進行安全檢驗和核證。在首輪目標執法階段期間,除非有逼切危險,否則屋宇署不會要求清拆而業主亦可以暫時保留。但在指定申報日期屆滿後仍未向署方申報的僭建物,會率先採取執法行動。
發言人強調,申報計劃容許村屋業主申報潛在風險較低和違例情況較輕的僭建物,經定期安全檢核後可暫緩清拆,但在處理違例情況嚴重和潛在風險較高的首輪取締的目標僭建物後,屋宇署會按照制訂的工作計劃分階段逐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