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10日圓(0.9港元)硬幣,連買一個麵包不也夠錢,偷10日圓,竟要被重判入獄一年。日本66歲男子鶴山正文,年初在和歌山金剛峯寺中的香油箱,盜去一個10日圓硬幣,當場人贓並獲。鶴山堅稱只是在「把玩」硬幣,但法官不接受解釋,重判他入獄20個月。他向大阪高等法院上訴,法官強調「即使是10日圓也是錢,他的動機自私,不能寬大處理他的刑事責任」,只減刑八個月,他仍要坐監一年。按日本法例,盜竊罪可囚10年及罰款50萬日圓。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