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難首階段聆訊完畢<br>搞手從不知指引 港燈拒交出文件

海難首階段聆訊完畢
搞手從不知指引 港燈拒交出文件

【海難聆訊】
【本報訊】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昨日進行最後一天首階段聆訊,策劃港燈煙花團的「搞手」,擁有船長執照的港燈康樂組助理主任梁國偉,自爆籌辦煙花團期間,不知海事處要求船隻採取安全措施,事前未有告知船長留意相關安全要求,並指過去籌辦煙花團,均未有留意該指引。委員會要求港燈交出所有意外當日的船隻使用安排文件作調查,但昨日限期屆滿,港燈仍未交出。
記者:鄭啟源 張婷婷 麥志榮

煙花團「搞手」梁國偉(58歲),曾任港燈公司遊艇船長,擁有60噸級船隻船長牌、遊艇牌及大偈牌,事發當日與同事黎浩然合作統籌煙花團。意外時,他在較遲出發的南丫二號上「帶隊」,黎則身處撞船沉沒的南丫四號。
調查委員會提出,海事處就10.1煙花曾發出海上管制措施通告,羅列多項安全指引。梁國偉承認,公司9月尾雖曾開會討論煙花團安排,但未有通知「搞手」通告內的船隻安全事項。他供稱,事發當日已非首次「帶隊」,過去亦有3至5次煙花團帶隊經驗,他雖持有船長牌多年,但一直未有留意海事處的安全通告,包括要求船員告知乘客救生設備的位置,及要求兒童全程穿着救生衣等。

助理康樂主任梁國偉(左)事發時身處南丫二號。方智傑攝

南丫二號乘客徐偉樂事發時聽到有人說:「南丫四號又壞船。」

海泰號船員:放低救生衣

委員會早前傳召活動另一「搞手」黎浩然時,要求港燈交出所有涉及煙花團船隻使用安排文件,限期昨屆滿,惟委員會並未取得相關文件。港燈代表律師稱,已提交船隻操作手冊,稍後會安排高級職員交代有關事宜。
此外,昨日作供的海泰號乘客周懿琪指,海泰號撞船後,曾在海面漂浮3至5分鐘,才開船駛到榕樹灣碼頭,當時船上一片混亂,救生衣難以穿上,又沒有廣播交代發生意外。她批評,船員的危機處理訓練明顯不足,當日離船時乘客報稱受傷,惟船員未有提供協助,只顧叫乘客「放低救生衣」。她又指,意外至今仍無法釋懷,每天乘船經過意外現場都會感難過。
聆訊已召開八天,先後傳召37名海泰號、南丫二號及四號乘客,英國專家Nigel Robert Pryke亦就涉事兩船的雷達軌迹分析報告作供。聆訊將暫停至明年1月7日,屆時會傳召水警及消防等救援人員,了解救援情況,又會傳召兩名專家,講解船隻結構及海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