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女除衫罰企 抑鬱母候判

逼女除衫罰企 抑鬱母候判

【本報訊】受抑鬱症困擾的單親母,因不滿13歲女兒沉迷玩電腦,竟逼她脫下衣服在走廊罰企。被脫剩內衣褲的女兒深感羞辱,從家中取出生果刀聲言要自殺,但她竟對女兒說:「你用生果刀死唔去㗎」,並遞上一把菜刀,用刀背打女兒背部。女兒大驚躲進廁所,母親稍後報警揭發事件。

曾要求女兒一起自殺

48歲陳姓被告原被控兩項虐兒罪,昨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其中一項控罪,另一項則獲撤銷。辯方求情時透露,2009年被告曾要求女兒一起服藥自殺,女兒因不遵從而遭被告以電線虐打,被告其後須看精神科醫生。
被告與女兒在2004年由內地來港定居,女兒的精神報告指她對母親感覺矛盾,既覺得她是相依為命的至親,卻對她經常情緒崩潰感憤怒。女兒於案發後已遷往寶血兒童村暫住。
案發今年3月25日凌晨,被告在大埔寓所強行除去女兒的外衣,逼她只穿內衣褲在走廊懲罰。女兒反抗,之後發生刀背打女兒事件。被告其後自行報警,在警誡下稱若女兒返回內地,問題便會解決,因此爭執期間她曾叫女兒「返大陸」。裁判官鄧少雄寄語被告,「作為女兒的至親,要好好保護佢」,提醒她要用適當方法教導女兒。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8日判刑,其間等候被告的精神、心理等多份報告,被告准保釋。
案件編號:FLCC2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