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要求終院就外傭居權案尋求釋法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拒絕承諾政府不會在輸官司後自行提請人大釋法;曾指釋法破壞司法獨立的他,接受傳媒訪問時多次迴避過往言論,只指在不同的崗位要有不同的角度,多次「打倒昨天的我」。就《基本法》23條立法,他指香港有憲制責任。
袁國強接受香港電台《星期五主場》專訪時,主持七次問他是否贊成頭三次人大釋法,袁多次迴避,只表示釋法應該盡量經過香港的司法系統提請才最適合,至於在其他特別情況下是否以其他方法處理,要視乎情況而定。
對於法律界人士在99年及05年遊行反釋法,袁國強稱未有參與,他說當時並非在政府工作,但相信政府作出有關決定是有其考慮,「當其時呢個釋法呢,完全係非常具爭議性,亦都好明白呢個係非常敏感嘅問題,我哋係咪清楚完全知道政府嘅諗法?」被問到時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的他,曾指出「釋法是否定三權分立的原則,破壞司法獨立令人十分失望」,是否做了司長就不可有這類意見?袁國強否認,強調了解多些背景資料,處理手法可能會有不同,又說在不同崗位要考慮的事情及要平衡的觀點,是有不同的角度。
被問到前律政長司長梁愛詩亦曾指「政府不會輸打贏要,即使輸官司都不會尋求人大釋法」,袁國強表示,當時情況與現時不盡一致,「終審法院今次嘅判決結果,未必定係白、黑、是、非咁簡單,可能有其他可能性。作為一個負責任嘅政府,應該要詳細考慮終審法院嘅判決,特別係對個理據」。
被轟未有捍衞法治
對23條立法,他表示沒有人給予他有關政治任務,希望市民不要誤會,「《基本法》確實寫得好清楚,香港係有一個憲制嘅責任(為23條立法),現時香港社會要處理民生、經濟嘅其他重大社會問題」。他又拒絕說明本地法院自治範圍,只說《基本法》已清楚列出。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批評袁國強不單未有盡律政司司長的責任捍衞法治,反而把自己當為「政府工具」,不肯移走架在終院頭上那把刀,其言論已「露出狐狸尾巴」。